福建龙嘉晟半导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00MA34K2UU72,法定代表人:张赵标):
因无法通过其他法定方式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岩税一稽通〔2025〕11号)。
事由:本机关向你(公司)送达岩税一稽处〔2024〕8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你公司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4727626.72元及相应的滞纳金,又未提供纳税担保。
依据:《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国税发〔1996〕215号)第三条规定。
通知内容: 现依法向你公司申明如下,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赵标出境前,需依法缴清上述应纳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未能缴清上述应纳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不准出境。
本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