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德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及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宁德“一二三”发展战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减税降费、组织收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与完善税务监管体系三大重点任务,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开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依法行政新征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同部署、同推进,科学研判收入形势,深化重点税源调研分析, 加强收入运行监控、统筹与调度,实现税费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2.坚决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一是不折不扣确保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推行减税降费“清单式”辅导、“滴灌式”服务、“申报即享”“三个无需”“三个自动”新举措,提供减税降费红利清单推送服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29亿元。建设减税降费融合宣传服务中心, 辅导纳税人3.79万户,发放材料24.9万册;在省部级以上媒体刊发专题稿件356篇,其中新华社、中央人民政府网等专题报道了宁德税务开展减税降费助力地方扶贫的新闻。在全省率先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建立联合监督机制,严查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二是规范退税管理。推广网上办理退税模式,实现全天候网上办、全流程无纸化,共办理出口退税22.51亿元,平均办理时间仅为4.7个工作日。加强税收协定待遇管理,“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25笔,减免所得税4480.63万元。
3.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打造创新税务,塑造税收“助商环境”。推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维(政策、时间、空间、联动、纵深)”新模式,为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推出宁德“减税贷、退税贷”。二是打造速度税务,优化税收“利商环境”。推行办税服务厅导税预审制、“二维码”一次性告知、预约延时服务,推行“无纸化”申报,压缩办税时间。三是打造智慧税务,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宁德市“智慧税务综合体”,实现智能税务咨询、网上智能办税、掌上移动办税、随时自助办税,构建12个全职能办税服务厅、5个专业办税服务厅、2个智慧办税服务厅、11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20个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重启“网上涉税文书中心和消息中心”,实现涉税电子文书自动生成、自动推送、签收提醒,实现纳税人“一趟不用跑”。
4. 4.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结合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的税收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清理后全市仅保留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0项其他权力事项。
5.加强税费管理。搭建“车管+税务”信息共享“快车道”,推行车购税电子化缴税办证;继续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时做好历史遗留国企社保补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完成城乡“两险”征缴任务,共为277.8万人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5.93亿元,为71.7万人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74亿元。
6. 6.加强税收共享共治。通过税务官方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积极参与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应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我市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两年专项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全年稽查立案140件,查补入库税收收入7959.8万元;打击虚开骗税涉税违法犯罪,认定对外虚开、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80份、价税合计3.53亿元,认定对外虚开、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134份、价税合计2.06亿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19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
2.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涉及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和其他政策措施等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3份,失效1份。
3.
3.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9年,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税函〔2019〕26号),认真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有关工作,不保留或变相保留证明事项,不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缴费人。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实现“黑名单”及联合惩戒互动化。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作为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2019年全市共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47件,并推送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2.2.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税务行政处罚程序,认真落实《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保证各地执法依据和执法尺度统一。
3.3.推进税收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加强与市中级法院工作联系,认真落实《建立和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的若干工作意见》,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和业务探讨,推进法院系统与税务机关的工作协作。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1.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宁德市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宁德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风险控制制度(试行)》等8个内控专项制度以及《宁德市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制度。内控主责部门将本部门排查出的风险点信息及其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录入内控平台,并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2.2.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组织开展2019年度执法督察工作,共督察单位(项目)6个,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错纠弊。注重执法督察成果的共享与运用,加强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的原因分析、整改问责等后续管理,有效实现“查错纠弊,促进管理”的工作目标。
3.3.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大通报与惩戒力度,2019年全市系统责任追究共计 32人(次)。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1.加强部门配合提升案审质效。严格执行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总局令第34号),结合省税务局新修订的重大税务案件案卷评查办法,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持续推行“圆桌会议”法、“项目工作制”,优化“结果传递树”,实现重案审理结果的更好转化。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1件,审结9件,结转下年2件,本年审结案件数中维持稽查局拟处理意见数4件、终止审理数5件。
2.2.规范复议办理维护合法权益。严格依照法律、税收政策规定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基层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维护,对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遮丑、不护短,依法撤销或要求变更其具体行政行为。2019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审结5件,其中驳回复议申请1件、撤销1件、因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撤回申请3件。
(六)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1.1.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不断树强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为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人才保证。
2.2.统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与“七五”普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精心策划50天加长版的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网络、短信平台推送信息约30万条(次),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人民网海外版、《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中央级、省级媒体刊登宣传报道共198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刊发减税降费专题宣传稿件22篇;注重在开展纳税辅导及税企沟通的过程中落实普法宣传工作,共开展三轮线上线下辅导培训,聚集90名专家,组建10支专家团队,深入重点税源企业点对点、手把手帮助解决涉税问题。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福建省税务局要求,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一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已有9名公职律师及10名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未取得公职律师证人员,其中2019年新通过法律资格考试人员4人。二是公职律师优先安排到法制审核岗位。三是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2019年,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25条,公职律师实施法制审核36件,办理行政复议案5件,参加疑难执法问题研讨会2场。
(八)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提高税务执法透明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工作指引和公示清单范本,通过宁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大厅信息公开栏等渠道,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执法公示,打造公开、透明的税收法治环境。目前,事前公示执法主体及其主要职责、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税服务指南、法律救济渠道等15项内容;事中公示办税服务场所有关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及文书、定期定额户核定初步结果等6项内容;事后公示事项19项。
2.
2.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税务执法规范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规范有效的重要保证。我局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已完成执法文书制作模板完善工作,已配备执法记录仪204台,建成税务约谈室4个。
3.
3.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税务执法公正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措施。一是明确法制部门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前从事法制审核人员62人,占本单位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的人员总数的6.18%。二是明确法制审核受理事项范围。市税务局制发文件明确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受理范围,市县局严格按法制审核受理范围规定受理法制审核事项。三是明确审核内容及程序,确保法制审核质量。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完成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法制审核共36件,法制审核通过36件。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以来,我市税务系统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税收执法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税收法治观念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执法实际问题的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有些依法治税机制和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具体表现为:法律专业人才偏少,不适应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少数税务人员管制思维、命令思维、权力思维依然存在;执法不严、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在个别基层税务部门时有发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个别难点项目如音像记录推行中还存在一定阻力。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执法人员主观方面的因素,也受执法环境客观方面的影响,在今后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将依法治税工作推向更高层次。
三、2019年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建引领法治破解执法难题
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建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依法行政工作各领域、税收工作各环节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各方面。2019年,积极回应纳税人关于稽查积案滞纳金问题,依法研究并明确稽查案件滞纳金执行口径;为了提高增值税虚开发票重案审理效率,调整虚开发票重案送审标准,出台“空壳”公司纯虚开发票案直接由稽查局自行审理的制度安排;解答基层有关二手房交易税费与办证关系等56个政策执行问题。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制定并完善市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和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衔接完善市税务局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重大决策范围与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重大疑难案件处理时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治税能力水平。
(三)加强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以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2019年,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党委书记讲法治课1次。制发市税务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教育引导税务干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导向。推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民生关切,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以来,共通过市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主动公开市本级制发政府信息137条,内容涵盖税收政策解读、机构人事信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其他公开等。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提高全市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夯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通过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把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导向,融进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二)按时高质量完成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推行情况督导工作,注重收集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采取培训、辅导、跟班等形式抓好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推行工作。
(三)完善执法司法互动机制。与市中院商议完善行政审判与税收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事项。加强行政复议和税务疑难案情的沟通协调,做好工作交流和信息互报。
(四)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重点突出法治思维培训,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专门培训。
(五)依法做好行政救济工作。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报告制度,执行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规定,强化权利救济,提升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水平,努力达到定纷止争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六)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公职律师跨区域使用制度,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开展疑难案件和政策问题集中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