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案件。
经查,福建省邵武市新晟石膏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资金回流、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19份,价税合计4200.8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税务机关对涉案团伙企业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共计2464.75万元的决定。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涉案企业及人员相应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税务稽查部门职能作用,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予以打击,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