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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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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南安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26号;邮编:362307;电话:0595-86289617;传真:0595-8628878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及时主动进行政务信息工作,有效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泉州市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非正常户公告、证件遗失公告、定期定额户核定公告、证件失效公告等政务信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微、福建省税务局官微、泉州市税务局官微等系统内新媒体平台,以及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福建、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中国网等各类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类、政策宣传类、政策优惠获得案例类等新闻报道多维度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对税费政策的知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2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并积极发挥本局公职律师以及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通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了解合理诉求,对于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对于依法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等情况的,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答复程序规范、内容准确。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加强审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制度规范学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同时,做好公开信息的整理归集和报送存档,每月初及时按要求送交南安市图书馆、档案馆进行存档。  

(四)平台建设

一方面,依托“中国南安”政务门户网泉州税务系统门户网站的南安税务公开页,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借助网站检测校对功能,提高信息内容准确性。另一方面,立足我局并未开设新媒体账号的实际情况,积极借助外部新闻媒体、泉州市税务局及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税收宣传,在线下积极发动干部职工转发上级各类政策解读,拓展纳税人的政策获取渠道,树立税收助力发展的良好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各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考核,优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2024年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82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是新媒体发布工作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培训经常化有待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行了相应改进。一是挖掘本局新闻、广告等方面专业及特长的干部职工,在图文、视频等宣传载体上积极突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有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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