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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采购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闽侯数据中心配电室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07-1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采购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闽侯数据中心配电室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0 17: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闽侯数据中心配电室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65-B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闽侯数据中心配电室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18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2025年—2028年后勤服务项目  本项目拟对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后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服务期总计32个月零7天,服务合同分阶段签订:①首份合同期限为12个月;②后续合同根据年度服务情况续签:若首年服务经采购人验收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12个月);若第二年服务验收考核合格,续签第三阶段合同(剩余8个月零7天)。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按照采购人单位的工作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工作。  1443.33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服务期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声明函);

  2.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2)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由投标人提供证有效的电子证照或纸质证照复印件)。

  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设置许可延续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如有需要的,企业可通过资信系统申请补打纸质证照。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 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 点: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

  3.方 式:使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缴费及购买文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4.售 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四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7098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系方式:高兰兰,15806080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兰兰、江济宇

  电 话:15806080961、13305007799

  邮 箱:gaolanlan.gyl@chinacc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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